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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学出国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2026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通知要求,为做好我2025/2026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人/月,并提供健康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一)访问学者类申请人须为院校正式工作人员;应于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博士后类申请人须为院校在职青年科研人员、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应于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以后

(三)申请人应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网上申报时间

申请人于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所在所院、学院审核。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瑞士互换奖学金”。所在单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受理机构“北京市教委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提交材料

(一)国内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1. 单位正式推荐公函(红头、带函号、盖公章)

2.《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需在网上填写完成后打印,并经本人签字方有效;

3.《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须填写推荐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对外联系材料(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清单详见项目指南第九(二)条,提交要求详见第十(三)条。

请各单位20241025日将以上材料按要求报送院校国际处。

五、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5年6月份公布录取人员名单,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一般于2025年9月派出。

、联系方式

人:国际处 李可心

联系电话:010-65105934

   箱:internationalCAM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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