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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学出国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中德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通知要求,为做好我2025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不限。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总计2050欧元/月。其中,中方资助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及2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并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人/月。德方还将为留学人员提供行前培训、迎新、奖学金生见面会等活动。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院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被录取,应确保派出前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院校在职青年科研人员、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在2022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

)申请人应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四)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五)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网上申报时间

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经所在所院、学院及院校审核。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所在单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受理机构“北京市教委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寻求资助 > 在德国的资助项目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提交材料

1. 单位正式推荐公函(红头、带函号、盖公章)

2.《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需在网上填写完成后打印,并经本人签字方有效;

3.《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须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含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材料,详见指南附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请各单位于20241125日将以上材料按要求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至院校国际处。

五、录取及派出

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于2025年3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5年6月公布。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于2025年7月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派出。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国际处 李可心

联系电话:010-65105934

邮    箱:internationalCAM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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