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北京协和医学院(以下简称我校)编制的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协和医学院网站()信息公开栏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协和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10-65105915。
一、 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2011—2012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011-2012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2011-2012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健全制度,成立组织
为保障我校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社会经济、文化、卫生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了《北京协和医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办法》)。该办法共包括总则、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信息公开的内容及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与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与程序、监督与保障和附则等8个部分。《公开办法》的实施,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我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宣传部、人力资源处、组织部、国际合作处、科技管理处、医院管理处、条件财务处、行政基建处、科技产业处、审计处、机关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设立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校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具体负责处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学校设立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公开办法》规定,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与本部门、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等要素负责。
办法的实施及工作机构的成立,完善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此,全校上下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为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我校建设了北京协和医学院信息公开网,并直接链接在我校门户网站上。我校信息公开网的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学校概况、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医疗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建设、信息公开受理及监督检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10多个栏目。通过该网站专栏的内容和有关链接,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三)信息公开与党务公开相结合,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结合实际,我校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校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相结合,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在我校信息公开网建设中,在信息公开网下设两个子网站,一个是校务公开网,一个是党务公开网,统一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维护,以保证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相结合,并保证网站公开内容能够及时更新。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为确保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我校正式更换了发文稿纸首页,各部门承办公文时,必须选择所办公文的信息公开形式,并在公文中予以注明。如是主动公开或内部公开的公文,则印刷公文部门主动与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将信息公开。
(五)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六)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
自《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发布以来,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多次参加由北京市教委等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和研讨会。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1-2012学年,我校主动公开信息共约1459条,并将全部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都通过网络方式予以公开。
我校向校内师生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学校的规划发展情况;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基本情况类信息242条,包括组织机构,现任领导,历任院校领导,校徽校歌,院校新闻等信息。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6.6%;医疗管理类信息3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4%;教育教学类信息45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1.5%;科学研究类信息14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0.1%;人才队伍建设类信息29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0.4%;招生就业类信息7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合作交流信息13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9%;其他公共服务信息7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和内部办公网分别向校内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年鉴、信息交流、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信息交流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通过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我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在2011—2012年度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邮箱收到4封邮件,其中3封邮件为同一人发送,并属于信访件。本着对当事人负责人的态度,经与当事人电话沟通,把3封邮件按信访程序转给相关负责人,并得到领导批示。其中1封邮件属于申请公开信息,但申请人未留姓名及联系方式,仅有邮件,且申请内容含糊不清,我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认为其不符合《我校公开办法》中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要求,对其申请未予受理。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2011—2012学年度,我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人。
(二)2011—2012学年度,没有社会团体或组织及公民向我校申请公开信息,所以我校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无
五、受到举报情况
2011—2012学年度,收到针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0件,针对我校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0件。
六、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1—2012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利用多种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完善与公众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如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