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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前沿生物医药技术创新转化 研究专项”和“药物研究院平台建设—基于 系统论的创新药物研究体系建设”项目 财务梳理采购比选公告


 

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中国医学科学院“前沿生物医药技术创新转化研究专项”和“药物研究院平台建设—基于系统论的创新药物研究体系建设”项目财务梳理采购比选工作,诚邀符合资质条件和具备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前沿生物医药技术创新转化研究专项”和“药物研究院平台建设—基于系统论的创新药物研究体系建设”项目财务梳理采购服务。

二、  采购预算

人民币199500元。

三、  采购需求

该项财务梳理工作范围涉及本单位2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和全部参与单位,项目执行期限均为2022年-2024年。其中“前沿生物医药技术创新转化研究专项”项目含1家牵头单位、7家参与单位;“药物研究院平台建设—基于系统论的创新药物研究体系建设”项目含1家牵头单位、10家参与单位。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相关经费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等规定和要求,协助我单位对“前沿生物医药技术创新转化研究专项”和“药物研究院平台建设—基于系统论的创新药物研究体系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梳理。主要包括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调剂情况、到位和拨付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使用情况、相关资产情况、财务档案保存情况等,最终形成2份项目财务梳理报告材料。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处罚,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五、参选资料要求

参选文件需含有公司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3年(20221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的声明;具体应答文件(报价单、人员队伍配备情况、实施方案、质量技术保障措施等);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上均需加盖公章,递交时需密封良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光盘(全部参选资料)壹份。

六、参选资料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2号505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七、评审要求与评分标准

比选过程采用评审专家以递交的参选文件为准进行评审,不需要供应商现场汇报。采用综合评分法,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参选单位为推荐中选人。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项目

内容

评审细则

分值

供应商

基本情况

35分)

供应商综合实力

10分)

供应商组织机构完整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内控机制完善性等方面。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综合评分:

1、组织机构完整、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得10分;

2、组织机构比较完整、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内控机制相对完善,得6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10

类似项目业绩

10分)

提供自202211日至今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5分,此项最多得10分。

注:①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②合同的签署时间应为202211日至今的,否则不得分。③合同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项目人员结构

9分)

拟派本项目人员结构合理,咨询类项目相关经验丰富,每提供一位高级职称(含注册会计师)得3分,中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9分。

9

项目负责人情况

6分)

根据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综合能力进行评审:

1、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5年(含)以上管理或咨询类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政策,得3分;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较丰富,具有34年(含)管理或咨询类项目工作经验,较为熟悉相关政策,得2分;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一般,具有1-2(含)年管理或咨询类项目工作经验,对相关财政政策熟悉程度一般,得1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得3分,具备中级职称得2分。

6

技术评审(55分)

服务方案

50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应内容完整,符合项目需求,工作程序明确,服务承诺优良。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根据前述采购需求,每有1项(共n项)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扣5分;每有1项内容未提供方案的对应该项不得分。

评分说明:缺陷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不完善、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

50

质量控制情况

5分)

基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定响应文件中的质量控制的完善性和可实施性:质量控制方案完善得5分,质量控制方案较完善得4分,质量控制方案一般得3分,质量控制方案不够完善得2分;其他不得分。

5

价格分

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内部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最终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10

10

共计

100

注: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八、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627日(下午1430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2702会议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5105954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比选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中国医学科学院

202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