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对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卫科教发〔2018〕32号),现就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报告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现有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
二、填报要求
(一) 各实验室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作年度报告》(附件)。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实验室依托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章(纸质版一式四份),同时提交报告电子版word文件。
(二)报告数据采集范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三)各实验室请于2019年1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文件提交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快递至联系人通讯地址。
三、注意事项
(一)若报送材料涉及保密内容,请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二)请详细阅读填报提纲和说明,确保信息与数据的准确性。
(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年度报告填报情况将作为运行管理与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人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科技创新体系与核心基地建设办公室 王彩云
电话:010-65105734 15120079149
邮箱:wjwsysgl@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九号中国医学科学院
邮编:100730
中国医学科学院
2018年11月28日